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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江苏法院高水平司法呵护水韵江苏

江苏高院 2024-06-26


江苏法治报2024年6月6日头版


先行先试探索 贡献法院智慧

江苏法院高水平司法呵护水韵江苏

在六五环境日当天,记者从省法院发布的《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了解到,“9+1”机制启动至今,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174件(不含土地、拆迁类行政案件),其中,刑事案件4242件,民事案件667件,行政案件1665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600件。案件受理总体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刑事案件收案数大幅下降,环境司法保护效能逐渐显现。

从2014年12月省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到2019年7月创建了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再到2023年以来,增设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等5个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我省已经形成覆盖全面、层次分明、形态多样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大局担当 服务保障生态优先

省法院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和“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切实贯彻长江保护法的具体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大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力度。

严厉打击涉长江非法捕捞行为。审结“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在追究32名行为人非法采矿犯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按照各自参与犯罪部分,连带赔偿长江生态环境损害。判决生效后,江苏法院主动将执行到位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跨省移交给受损地法院,被作为范例写入2023年全国“两会”最高法工作报告及最高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报告。

江苏法院通过司法指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探索涉环资案件企业合规改革。妥善审理全省首例适用认购“蓝碳”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案,探索完善海洋碳汇损失计量方法和损害赔偿规则体系。妥善办理涉碳达峰碳中和案件,探索适用司法碳汇跨省认购、代偿机制,引导被告人自愿购买林业碳汇来弥补森林固碳增汇服务功能丧失所导致的损失。依法维护生物多样性,审结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誉为“把庭审作为课堂,把判决书作为教材”的典型范例,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人民至上 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江苏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的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

以着力破解黑臭水体、垃圾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加大治污攻坚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支持省委、省政府“263”专项整治行动,助力“重化围江”“散乱污危”化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审结全国关注的“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

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条线共开展巡回审判950次,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长江保护法》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与最高法、蓝白红影业公司等联合摄制中国首部环保司法题材电视剧《江河之上》,展示中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及长江大保护重大成就。


良法善治 持续贡献江苏智慧

江苏法院注重通过培树经典案例创建环境案件裁判规则和执行方式,更加全面有效地保护各类生态环境权益,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贡献了江苏智慧。

在“徐州某造纸公司偷排污水案”中,因被告采用隐蔽的方式故意非法排污,法院以查获量的4倍计算排污量,并以此认定环境修复费用。通过确立裁判规则,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对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存在多个环节的犯罪行为,确立全链条追责裁判规则,依法追究各环节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生态修复责任。强化证据规则,确立“环境信息不利推定”证据规则和“船舶污染综合认定”证据规则,破除追责障碍。创新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有效修复。首创“技改抵扣”方式、“分期付款”方式、“现金+全域修复”赔偿方式。在“常隆公司环境污染案”中,判决准许以技术改造资金抵扣部分损害赔偿资金,引导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被最高法向全国推广。


协同联动 推动形成保护大格局

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江苏法院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不断拓展司法参与环境治理的科学路径,着力增强司法保护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

省法院坚持一体推进和因地制宜,与上海、浙江、安徽高院共同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着力构建一体化的司法协助机制、探索一体化的案件裁判标准、完善一体化的资源共享体系、打造一体化的环境修复平台。与上海、浙江等地司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签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检查执法互认机制对接会议纪要》,促进长三角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互认,惩戒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9月,在盐城举办全球滨海论坛会议生态司法专题研讨会,与会11家高院共同签署《滨海湿地司法保护一体化战略联盟协议》;同年11月,在南京举办长江大保护司法改革钟山论坛,会同13家高院发布《长江司法保护南京倡议》,成为落实长江全流域一体化保护的又一生动实践。


精品审判 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2023年1月12日,由最高法主导、省法院承建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正式运行。平台研发了环境资源要素研判、办案智能辅助和专业知识检索功能,重点建设案件管理模块,并打造了全国唯一环境资源类专门鉴定库。目前已收录全国环境资源领域170家鉴定机构及176位专家,并支持动态更新、用户自行上传等功能,方便全国法院及时共享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信息。

我省积极完善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辅助制度,据悉,全省法院已建立52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其中长江新济洲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修复基地被列入省委政法委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连云港法院建立全国首个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南京法院建立全国首个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通过建立专家技术辅助制度,聘请包括5位两院院士在内的环境资源自然科学、环境资源法学等76位专家组成环资审判专家库,并探索专家陪审员制度、技术调查官制度、法庭技术顾问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就环境资源专业问题向法庭提供专业意见,协助法庭对科学技术问题作出判断。



来源:江苏法治报

记者:王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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